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5:10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限报10项。
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本科专业数量大于3个(含3个)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附推荐排序),其他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应按照应急管理大学(筹)办学定位,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发展需要,注重新工科、新文科、课程思政、创新创业等方面;聚焦应急管理大学特色人才培养,能够应用于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实践,鼓励在应急管理领域、复合型人才培养、“三化三制”、专业应急特色、实践体系、课程体系等方面选题申报。
(二)各单位要严格把控项目申请书质量,将项目申报与一流专业、专业认证、一流课程等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研究和实践。
(三)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 人,每次最多申请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 5 人以内(不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此次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主持人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报送《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 5份,见附件3)和电子版。非教学单位教师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的,须向高教所(明德楼201)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学院(部)组织教师紧密围绕省教育厅通知立项宗旨及重点范围(见附件1)进行申报,严格审核把关。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三)2023年12月11日11:00前,各二级学院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见附件3)填写完毕后,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明德楼201)。汇总表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同时电子版钉钉发王爱敏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四)本次申报工作按河北省要求,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具体流程如下:由高等教育研究所统一给拟推荐报送项目负责人发放申报平台使用手册及账号密码,各项目负责人按手册要求,在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平台自行填报。填报完成后,告知高教所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在申报页面下载并打印申报书,同样交送一式三份至高教所(明德楼201),由高教所统一组织盖章。随后,各项目负责人领回盖章申报书一份,按手册要求在申报平台自行扫描上传,上传完毕后再次告知高教所审核,流程结束。本次全部网上填报工作须在12 月22 日前完成。
联系人:王爱敏 联系电话:010-61596043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