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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11:2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体卫艺函〔2022〕51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2022年度设专项任务项目8项(附件1)。项目申请人需根据项目清单申报,结合实际自拟题目。题目表述规范、准确。

(二)遴选数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遴选评定本省专项任务项目50个。遴选一部分专项任务项目报送教育部,参评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示。

(三)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教育部选定的专项任务项目,每项由教育部资助10万元。本省专项任务项目不设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从事学校体育、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学校美育、学生军训与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二)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项专项任务项目。所列项目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可在申报书封面签字)。

三、申报办法

本次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项目限报1项,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4项。请各有关单位、部门于2022年7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5份和汇总表纸质版及word电子版(附件2、3)发至王爱敏钉钉

各申报人的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13832666343;联系人:王爱敏

四、其他要求

(一)经费按照《体育卫生国防艺术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教育课题研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项目申请人应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

(二)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确保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遴选的一部分专项任务项目报教育部后,经教育部选定的专项任务项目,不再评定本省专项任务项目。未被教育部选定的,则选定为本省专项任务项目。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