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英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7月07日 10:15 点击数:
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英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名单和2020年度结题鉴定结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58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 展2022年度英语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202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为冀教高函(2020)58号文件立项项目及2019年度个别延期项目。
二、结题验收形式
结题验收由专家进行网络评审或会议集中评审。
三、结题材料要求
1、《河北省高等学校英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见附件。
2、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是在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申请结题前,项目组(不仅仅是主持人)对整个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 进行整理分析、表达研究成果的书面材料。撰写研究报告的主要 目的是表述研究成果,推广研究成果。在"实践一研究一实践" 或"研究一实践一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优良的研究报告,可作 为项目的主要成果形式。
除封面(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完成单位、完 成时间)之外,研究报告应由3大部分组成:
前置部分,指正文之前的信息。包括标题(含课题性质、定 位)、署名、摘要、关键词,以及序言(或前言、致谢)、目录。
正文部分,指研究报告的主体。包括导论(研究背景、问题 陈述、研究意义)、研究队伍、研究过程、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研究结果、讨论与分析、结论与建议。
结尾部分,指研究过程中所引用的资料。包括参考资料、他 人的研究成果、参考书目、注释和附录(附表、附图),以及后 记等。
研究报告应分章节陈述,总篇幅不少于8000字,小四号字, 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其他成果。成果为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 设、实验室建设的,应附上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 证材料;
成果为教学计划类的,应附上学校采纳及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成果为课件、软件、教学网站开发类的,应附光盘、注明相应网址,并打印部分网站界面作为依据;成果为教学试验、调查研究类的,应附上试验分析报告、比较数据材料,注明试验、调查的对象、途径以及样表。成果被学术组织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须附上课题成果已被院(系)、学校、行业协会或其它学术组织采 用、交流的证明。
在完成研究报告或进行学术交流的基础上,如果部分成果已进行理论提炼,形成了理论成果且公开发表,请按附上论文所在的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以及论文所在页码的版面全文。未 发表但将录用的请附录用通知并加盖公章。
日常工作中的管理文件、领导讲话、新闻报道以及与课题研究不相关的获奖、荣誉称号等,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的依据。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鉴定表》(独立装订,双面打印)一式4份。
2、项目成果(含论文、书稿、研究报告)一式2套;未出版或未发表的,出版或发表后补报。
项目结题资料请于7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 同时将 《鉴定表》电子版发送至gjc66005122@163。com。
联系人: 高明、李倩;联系电话: 0311-66005128、66005122;
通讯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邮政编码: 05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