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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教学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12月18日 23:22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管理队伍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和学生工作队伍参与科学研究、推动工作实践的积极性,推动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及理论研究成果向工作措施转化,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工作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的资助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本次课题申报面向我校在职人员,须连续工作满两年,包括专职兼职辅导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和2018-2019学年带班班主任、各学院分管教学管理工作院长、各学院教学秘书和办公室主任、学校教务处、学工部、招就处、团委以及从事教学(包括实验室)管理和教辅的工作人员。

 2.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的课题主持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推荐意见。每位申报人只能主持一个课题,可以参加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不得超过两项。参与人员可以跨学院、跨部门、跨学科。

 3.申报内容。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和完善新时代高校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的新理论、新方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研究新时代高校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的特点及规律,推进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的系统化、理论化、科学化。可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三全育人”研究、辅导员与专任教师协同育人、党团工作研究、校园文化建设研究、就业创业研究、学风建设、班级管理建设与网络育人研究、心理与资助育人研究、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实验室管理等方面研究较为突出的实践和理论问题,力求推动实际工作并能探讨出一定的理论经验。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预期研究成果应对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

 二、立项程序

 学生工作与教学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立项采取个人申报、学院(部门)初审、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认真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教学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报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担任班主任的人员从所带班级学院进行申报;行政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人员从所在部门进行申报。

 2.学院(部门)初审。各学院(部门)对课题立项申报负责人填写的《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教学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进行初审,须按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并填写本学院(部门)《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教学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注明推荐顺序),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

 3.学校评审。高等教育研究所根据申报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申报课题的质量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高等教育研究所根据课题类别和学校学生工作与教学管理发展需要确定资助金额,并对立项名单进行公布。

 三、课题管理

 1.经费资助。对于通过评审立项的课题,重点课题原则上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原则上资助5000元,可随项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资助经费用于版面费、差旅费、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等。

 2.课题周期。课题周期从学校批准立项起计算,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9个月内结题。

 3.日常管理。由所在学院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学校组织课题的验收。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制定课题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课题一经批准,不得无故终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任务的,学校将停止拨款,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各类课题。

 4.结题要求。课题研究小组研究成果结题须以防灾科技学院为单位,一般项目要求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一般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重点课题要求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一般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以上两类项目均须注明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教学管理研究专项课题”字样,并及时将论文录用通知书以及论文复印件交至高教所。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指导课题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各申报单位须按有关要求填写审核意见,《申请书》(一式5份,双面打印)和《汇总表》(一份)采用A4规格纸张,需加盖学院或单位公章后,由学院(单位)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122912: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高教所办公室(明德楼5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教所邮箱:gjs@cidp.edu.cn),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附件:

 1.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教学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

 2.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教学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年1218

 

(联系人:秦琴 电话:010-6159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