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推动全院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育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鼓励创新。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实际,鼓励在已有研究基础上,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
(二)强调实践。校级教改项目要求结合教师的工作实践,从实践中来又回到实践中去。
(三)加强整合。提倡利用各种优势资源,集中优势力量,进行跨部门、跨学科的联合研究。
(四)项目提升。鼓励教师从建设项目中提炼教改问题,为保证教改项目对建设项目的指导,要求教改项目负责人是建设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
二、资助选题方向
选题资助方向详见立项指南(附件)。
三、项目资助
本年度教研教改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2万元、2万元和1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每个项目仅限1名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最多可参与一项其他项目申报,非项目负责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项。
(二)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请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研究周期。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写出分年度计划。
(三)为保障申报人有充足教育科学研究时间,尚未结题的校级课题负责人本次不予申报,根据学院发展需求确有特殊情况的项目除外。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
(五)要求一般项目至少发表一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作为成果,重点项目至少发表两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作为成果,专项项目以教材、课程、平台及其他具有实用性和推广性价值的成果作为结题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各项目申请人按照立项指南的要求确定研究选题,5月9日以后登录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点击“教研教改项目管理系统”网上进行申报,每位教师登录该系统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一卡通教工编号。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二)各教学单位及归口部门围绕教学及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对课题研究进行总体规划和指导,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查并确定推荐排名顺序后,在“教研教改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推荐,未受推荐的项目不参加立项评审。
(三)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预评审,主要对申请书的填写格式、项目组成员资格、项目选题、研究方法、内容充实度以及预期成果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立项要求的项目不能进入正式评审。
(四)通过预评审的项目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正式评审。通过正式评审的项目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立项实施。
六、具体安排
(一)申请人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通过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教研教改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并打印,申请书模板可在“下载中心”下载),提交打印件一式5份(系部或归口部门盖章有效),系统中导出的文档请适当调整格式后再进行打印,双面打印。
说明:专业、课程、教学及教材建设相关的课题,归口部门为各学院;教学管理相关的课题,归口部门为教务处;学生工作相关的课题,归口部门为学生处;研究生教育相关的课题,归口部门为学科与研究生处;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课题,归口部门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其它项目,归口部门为高等教育研究所。请申请人在填报项目申请时,根据课题研究方向,正确选择归口部门。
(二)各学院或归口部门自行组织评审并确定推荐排名顺序,5月27日开始通过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教研教改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推荐,并填写各归口部立项项目汇总表,提交打印件1份(盖章有效)。截止时间:5月29日11:00。部门评审及归口部门用户名和密码不变,如需查询请联系高等教育研究所。
(三)此次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19年12月,结题验收时间: 2020年6月(研究周期为一年)、2021年6月(研究周期为两年)。
未尽事宜,请联系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人:秦琴,联系电话:010-61596043。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