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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3年校级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鉴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17:51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防科发教〔2020〕12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2023年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及以前立项,且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参照《防灾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1)依据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承诺的预期效果,具体参考以下标准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等次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认定为不合格。

(一)校级重点项目

合格标准:核心刊物教研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2篇第一作者第一资助,并撰写有高质量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调研报告等材料。研究成果应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应用效果需由成果使用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二)校级一般项目

合格标准:至少应发表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教研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第一资助,并撰写有高质量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调研报告等材料。研究成果应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应用,需提供应用部门证明材料。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需将研究成果在本学院内进行宣讲,在此基础上,学院对该项目研究成果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组结题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质疑后,经讨论形成项目的验收意见。

(三)项目负责人做5分钟PPT汇报,并接受专家组提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答辩准备。

四、材料提交

(一)纸质材料

1.《防灾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一份)(格式要求见附件2)。

2.《防灾科技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鉴定表》(一式三份)。

3.成果附件等(一式一份)。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支撑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其中发刊论文复印件要求有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发表文章正文内容(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订在成果册中,一份不用装订直接上交)

4.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防灾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中期检查已延期申请不用重复提交,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且只能申请延期1次。对无故不结题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终止经费支持。

以上电子版文档均可在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搜索“下载中心”中下载。

(二)系统申报

结题相关材料需在学校教研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上传(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需上传任务书,鉴定表、研究报告、论文等应以可编辑的word格式上传。

五、具体安排及截止时间

(一)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申请书与任务书,参考验收标准整理结题材料(A4,双面打印),及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学院(部),同时将电子材料在系统中上传。

(二)各学院(部)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于625日前统一将结题纸质材料和汇总表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明德楼201室),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解释。联系人:王爱敏,联系电话:010-61596043。

附件:

1.防灾科技学院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2.防灾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研究报告

3.防灾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4.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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