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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6:05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现启动2023年校级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项目要全面落实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新一轮审核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四新”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堂教学改革等重点任务,坚持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

二、项目分类、拟立项数量

本次立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各类立项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指标分配额度(见附件1),该指标为各单位推选项目总额上限。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围绕立项指南(见附件2),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对深化学校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较大作用的选题,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并择优推荐。

(二)项目应由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申报。项目负责人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重点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项目负责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

(四)承担有校级及以上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类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四、项目管理

高教所将按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

项目结项时须完成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果,成果的主要形式包括:教学改革研究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实验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等。

五、材料报送

(一)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学院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并按限额进行推荐。

(二)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点击“教研教改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一卡通编号。校外请用VPN登录,链接为https://webvpn.cidp.edu.cn/users/sign_in,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一式 1份)、《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任务书(一式 3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4)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高等教育研究所(明德楼201室)。

 

联系人:王爱敏,电话:010-61596043

 

 

 

附件:

1.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2.2023年本科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3.防灾科技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4.防灾科技学院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5.防灾科技学院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任务书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4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