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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1年校级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鉴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10:44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学校决定组织202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及以前立项,且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依据项目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效果,参考以下标准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等次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认定为不合格。

(一)校级重点项目

合格标准:核心刊物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并撰写有高质量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调研报告等材料。研究成果应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应用效果需由成果使用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二)校级一般项目

合格标准:至少应发表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并撰写有高质量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调研报告等材料。研究成果应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应用,需提供应用部门证明材料。

三、材料提交

(一)纸质材料

1.《防灾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研究报告》一份(格式要求见附件1)。

2.《防灾科技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鉴定表》一式三份。

3.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支撑材料复印件,其中论文复印件要求有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要求装订成册。

4.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防灾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且只能申请延期一次。

以上电子版文档均可在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搜索“下载中心”中下载。

(二)系统申报

结题相关材料需在学校教研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上传(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2)。需上传任务书,鉴定表、研究报告、论文等应以可编辑的word格式上传。

四、具体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申请书,参考验收标准整理结题材料(A4,双面打印),及时报送至所在学院(部),同时将电子材料在系统中上传。

(二)各学院(部)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523前统一将结题纸质材料和汇总表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明德楼201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高等教育研究所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形式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答辩准备。

其他未尽事宜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解释。联系人:王爱敏,联系电话:010-61596043,办公地点:明德楼201室。




附件:1. 防灾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研究报告

2.防灾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3.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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