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16:49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于2月份开展了立项申报相关工作。经个人申报、专家在线评审、主管院长审批,最终决定批准80项立项,其中重点项目15项,一般项目65项。
现将评审结果及立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立项名单见附件。
2.请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查看专家反馈意见,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项目申请书,并将修改后的最终版打印3份,于3月16日12:00前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明德楼201(以学院为单位)。
3. 请项目负责人在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搜索“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防灾科技学院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任务书》,按要求填写,在系统中“上报任务书”列表中上传,并打印3份,于3月16日12:00前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明德楼201(以学院为单位)。
4.资助金额: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任务书中经费预算部分请勿超支预算,资助经费开支范围请参见高教所网站搜索下《防灾科技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四条中的相关规定。
5.本年度立项项目研究成果除项目申请书中的任务外,要求一般项目至少需发表一篇省级以上期刊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发表核心刊物1篇或公开发表的高质量论文2篇方可申请结题,请在任务书中明确此任务,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立项项目。一年期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22年3月,两年期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23年3月。
6.有其他未尽事宜,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解释,联系人:王爱敏,联系电话:13832666343
附件:2021年度校级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3月10日